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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关于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清人发〔2019〕070号
为促进人才培养、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学校岗位分类管理制度和岗位绩效奖励制度,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不断完善科学合理的岗位绩效考核体系,调整本单位教职工考核办法和程序,建立起科学化、制度化的评价与考核体系。现将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范围及期限
考核范围为全校在职教职工(包括事业编制和非事业编制人员),其中校管干部按照《清华大学中层党政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除教学工作之外的所有工作考核期限为2019自然年度,教学工作的考核期限按照2018-2019学年度执行,包括2018年秋季学期、2019年春季学期、2019年夏季学期。
二、 考核程序
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考核办法安排2019年度考核。
2.教职工进行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填报相应的考核表。
3.各单位按照本单位教职工考核方案,可通过分组评议、实绩量化分析、行政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对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各单位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交人事处备案。
5.从事涉密工作的教职工考核程序还应遵照涉密人员考核通知(另文通知)进行考核。涉及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范围的教职工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年度考核,并在考核内容中注重相应的岗位要求,单位根据教职工工作实绩和管理体系达标情况综合确定考核结果。
三、 考核重点及考核结果
1. 加强师德考核:教职工考核要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按照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规定》精神,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含本年度内违纪处理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各单位党委负责考核所有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表现情况、提交相关报告并在年度考核表中填写师德师风考核意见。
2. 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评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0%。
3. 关于不合格等次及其他情况处理的详细规定见“附件二:关于考核等次的相关规定”。
4. 各单位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教职工被确定为考核优秀等次的,应予以表彰,加大岗位绩效奖励的力度,同时在评定校内外各项奖励时应优先考虑。教职工被确定为考核优秀或合格等次的,从2020年1月起可增加一级薪级工资;教职工被确定为考核不合格等次的,2020年不增加薪级工资且不能申请晋升职务并应适当降低岗位绩效和岗位津贴等级。
5. 为发挥年度考核的作用,单位应及时向个人反馈考核结果。特别是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必须及时进行正式通知,建议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督促和激励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提高业务能力,指出努力方向,对其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下一年度进行重点考核。
四、 关于教师考核的相关工作安排
1. 教师年度考核表
教师年度考核表可以由教师年度考核辅助填表系统生成,系统经过2017年、2018年大范围试用,对教师填报考核表有辅助作用,请各单位将“附件一:教师年度考核辅助填表系统说明”转发给所有教师,系统已上线使用。此外,学校还在开发“年度考核表(2019版)”,上线后欢迎教师试用。
2. 各系列教师考核内容
各单位按照教师聘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学、研究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业绩。
(1) 教研系列教师
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和独立开展研究工作情况,特别是教学工作量落实情况。每位教研系列教师签订的教研系列聘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每年应达到的最低课堂教学学时,课堂教学学时加上班主任等可计算教学工作量的课堂外教学工作,总计应达到全部工作量的40%(相当于672小时,按照理论课T=4全折为8.4学分)。
(2) 研究系列教师
各单位负责根据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相关规定考核研究团队及团队负责人的工作,团队内研究系列教师的年度考核由研究团队负责人执行,具体办法详见《清华大学研究团队管理办法(试行)》。
(3) 教学系列教师
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以及开展教学研究工作情况。每位教学系列老师签订的教学系列聘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每年应达到的最低课堂教学学时、课堂教学质量要求,按照教学系列教师签订的合同要求考核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80%的教学工作和20%的公共服务),同时还需要考察其教学研究情况。
(4) 未入系列教师
按照各单位原有的教师考核标准和办法进行考核。
五、 关于职工考核的相关工作安排
各单位按照职工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意见对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履职情况、岗位胜任力和工作效果进行年度考核。职工考核也要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
考核内容: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工程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编辑出版、医务、会计等人员)主要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果等方面的情况。行政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其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服务意识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情况。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其服务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及遵守劳动纪律、操作规范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程序:职工进行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填报《清华大学职工2019年度考核表》。各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考核方案,可通过分组评议、实绩量化分析、行政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履职情况、岗位胜任力和工作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填写《2019年度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
对于已经完成改革聘岗的职工,单位可选择在年度考核中增加由直接上级与职工面谈的环节,由直接上级向职工正式反馈考核结果,并就岗位职责、下一年度的工作任务进行沟通。
六、 上报材料说明
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合理安排考核日程,认真做好考核工作。2020年1月10日前,各单位应将本单位教职工的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存档材料:附表一:清华大学教师2019年度考核表、附表三:清华大学职工2019年度考核表应由各单位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存档备查。
2.党委关于教职工师德考核的报告(党委书记签字、盖党委章),院系交教师办公室,其他单位交职工办公室。
3.其他提交教师办公室的材料:附表二:2019年度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各单位应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yjb@tsinghua.edu.cn)。此外,各单位应按照教研系列、教学系列、研究系列、未入系列顺序将所有教师的2019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装订成册提交教师办公室。
4.其他提交职工办公室的材料:附表四:2019年度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各单位应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zgk@tsinghua.edu.cn)。
人 事 处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一:教师年度考核辅助填表系统说明
附件二:关于考核等次的相关规定
附表一:清华大学教师2019年度考核表
附表二:2019年度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表三:清华大学职工2019年度考核表
附表四:2019年度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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