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语>人生如车,或长途,或短途;人生如戏,或喜,或悲.很多事,过去了,就注定成为故事;很多人,离开了,就注定成为故人.生命中的故人,积攒的故事,这些都是历练.人就是在历练中慢慢成熟的.一些事,闯进生活,高兴的,痛苦的,时间终将其消磨变淡.经历的多了,心就坚强了,路就踏实了.
一篇文章让你彻底认清鲁迅的真面目
谨以此文 断情孤鹤
致敬“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鲁迅先生
说到鲁迅,我们就会想起一句话:
“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
鲁迅在我们印象中,通常是这样的:
须发直立、横眉怒目,严肃、无趣。
实际上,真实的鲁迅有趣得很。
夏衍说:“鲁迅幽默得要命。”
陈丹青说:“鲁迅先生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可惜这么有趣的鲁迅却被教科书弄丢了,
现在,我来还原鲁迅先生一二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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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鲁迅从小就是个逗比王。
早在三味书屋读书时,
他就特别喜欢给人起绰号。
班上有个女生很爱哭,
一哭起来就眼泪鼻涕齐下,
眼泪两条,鼻涕两条,
他从此就管人家叫“四条”。
这辈子居然没有母胎solo,
可真是奇迹。
起绰号的套路一套又一套,
说脏话这本事也没落下。
因为热爱脏话学,
鲁迅还专门写过一篇杂文《论“他*的!”》,
归纳中国人的骂人方式和“国骂”的悠久历史;
理论在于实践,
被他怼过的人,
堪称可绕地球三周:
胡适、林语堂、周作人、徐志摩、
马寅初、梁实秋、郭沫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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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经典的,
当属和郭沫若的对骂:
知道郭沫若抛妻弃子、不负责任后,
鲁迅写了一篇专门骂郭沫若的文章。
郭沫若知道后也不甘示弱,
还嘴道:
鲁迅乃资本主义以前的一个封建余孽。
最后鲁迅淡定地回了十四个字:
远看一条狗,走近一看,郭沫若先生。
(鲁迅:这话还真是我说的)
这还是他已经没有兴趣再与郭沫若相斗前提下说出的话,
可真行!
最让人“敬佩”的是,
他一生只留下过一张大笑的照片,
除此之外都是不苟言笑、眉头紧锁。
这个硬核直男,
大概是在暗暗装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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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硬核归硬核,
因为幽默风趣,
喜欢开玩笑的性子,
鲁迅让人一点儿都讨厌不起来。
好友章衣萍的太太回忆,
有一天和朋友去找鲁迅玩,
看到他正在往家走,
就隔着马路喊他。
鲁迅没听见,
大家就撵到他家门口,
说:“嘿!对着你喊好多声了呢!”
鲁迅连连回答:
“噢!噢!噢!噢!噢!”
别人纳闷,
为什么要说这么多回。
这时鲁迅笑着说:
“你不是叫我好多声了么,
那我得都还给你呀。”
光是随文字脑补一下,
都要被他气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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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朋友川岛结婚的时候,
鲁迅更是在送给他的书封上写道:
“我亲爱的一撮毛哥哥呀,
请你从爱人的怀抱中汇出一只手来,
接受这枯燥乏味的《中国文学史略》。”
真不愧是
“什么都懂”的大文学家!
如果大家了解这样的鲁迅,
哪怕要全文背诵他的文章,
估计都不会觉得他让人头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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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鲁迅还是一个超级吃货。
前几年,鲁迅家用菜谱曝光。
让我们看看鲁迅是怎么吃饭的。
这是1928年1月鲁迅家菜谱:
1日上午:洋薯炖鸡,咸菜煮鱼,榨菜肉片汤,卷心菜。
1日下午:合掌菜炖肉,萝卜牛肉,炒鱿鱼,卷心菜。
2日上午:鱼,豆付肉丝羹,及第草菇汤,青菜。
2日下午:炒面筋,蒸排骨,菜花炒鱼片,青菜。
3日上午:油豆付炖鱼,咸菜肉松,鲫鱼豆付汤,青菜。
3日下午:芹菜云耳炒牛肉,津菜炖鱼丸,蚝豉松,青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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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这菜谱,就知道鲁迅是顶尖吃货。
鲁迅超爱吃,研究者统计了一下,
鲁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
仅从这一时期鲁迅日记中,
发现他去过的名餐馆就有65家!
包括广和居、致美楼、集贤楼等。
这还不包括不知名的苍蝇馆子。
只要一有空,鲁迅就会邀约朋友,
四处寻找美味,然后大快朵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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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鲁迅最常去的还是广和居。
广和居是北京“八大居”之首。
鲁迅最喜欢吃广和居“三不粘”,
这道菜是用鸡蛋黄、淀粉、白糖、清水加工烹制而成。
成品似糕非糕,似羹非羹,用汤匙舀食时,
一不粘匙,二不粘盘,三不粘牙,
清爽利口,故名“三不粘”。
朋友们都知道鲁迅是个大吃货,
所以去看他时,便常常赠送食材。
翻译家曹靖华河南老家有棵桦栎树,
树根上长了一棵硕大的猴头菇,
曹靖华专门回老家摘了猴头菇,
带到上海,送给鲁迅。
鲁迅大喜,当即请梁园老板来做这道菜,
并约了几位好友,一起品尝这人间绝味。
吃完不过瘾,鲁迅感叹:“要是能人工培育就更好了。”
40年后,浙江培养出了这种猴头菇。
曹靖华专门写文告慰鲁迅:“您的愿望实现了。”
鲁迅实在太爱吃了,
以至于许广平都想招聘一大厨在家做饭。
但由于经济条件不允许,
最后只好将自己锻炼成了大厨,
以满足迅哥儿那张刁钻的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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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鲁迅也是一位时尚达人。
1903年,鲁迅赴日留学不到一年,
就把辫子给剪去了。
当时,把辫子剪掉的中国人,
就像男人穿裙子一样不可思议。
但鲁迅才不管嘲笑和讥讽,
我就是要留平头,咋地?
后来,他干脆为自己设计了一款经典造型:铁刷一般整齐的平头,加上隶书“一”字的胡子。
这造型,陈丹青评价是“好看至极”:
“非常的五四,非常的中国,又非常的摩登。”
“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学,配他的脾气,配他的命运,配他的地位与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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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自己设计的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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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的混搭风
临死前,他对许广平说:
“忘记我,过好自己的生活。”
这句话,其实代表了鲁迅的生活态度——人生,没有什么比过好自己的生活更重要。
在我们的印象里,鲁迅是个斗士,
骂这个骂那个,
一直在永不停歇的战斗。
事实上,根本不是如此,
鲁迅的学生唐弢回忆说:
“那时打笔仗,
不像我们想像的那样一本正经火气大,
不过是一群文人你也讲讲,我也讲讲,
夜里写了骂某人的文章,
老先生隔天和那被骂的朋友酒席上互相说起,照样谈笑。”
夏衍,是被鲁迅大骂的四块“硬骨头”之一。
“我本以为鲁迅根本不与他玩,
结果据夏衍的说法,
他们时常一起吃饭谈天,熟得很。”
文章的归文章,生活的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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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一个超级会玩的人。
除了写文字求生以外,
他喜欢逗比喜欢恶搞,
喜欢养花养草养宠物,
喜欢玩设计搞收藏,
喜欢各式各样的吃喝玩乐,
所以,与其说鲁迅是一位文学家,不如说他是一位生活家。
因为文学原本也不是他专业,
仅仅是他业余玩乐的爱好之一,
只是玩着玩着就玩成了“饭碗”。
我为什么要写鲁迅?
因为特别欣赏他的生活态度——享乐人生。
什么是享乐人生?
就是成功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快乐。
如果你能一直快乐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这就是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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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淋漓尽致地享受着生命,
也淋漓尽致地享受着生活。